作者:郭悦
作者单位: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
【资料图】
案例分享
▼
对于特殊案件,符合法定要求的,法律给了我们一项权利,叫做先予执行。打过官司的朋友可能都知道,从准备起诉到最终法院出判决结果,再到最终的执行,短则三五个月,长则一两年,甚至更久。有些案件,当事人经济困难,或者有特殊情况的,等不了这么长时间。法律给了这样的人,一项特殊的权利,叫做先予执行。
法院对起诉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、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、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,如果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,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,裁定先予执行。
可以获得先予执行的条件有四个,分别是:
(1)支付抚恤金、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商、医疗社会保险金案件;
(2)权利义务关系明确;
(3)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原告生活;
(4)原告需要提出申请。
符合这四项条件的案件,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,不用等到案件作出裁判结果,就可以先获得相应的款项,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。
▼
— END—